黑毛衣、黑褲、黑鞋。
一出門就下雨。
想買的早餐沒了。
出了些突發意外,工作忙上加忙。
午飯時間邊吃邊做,老媽/工人大概忘了我最近討厭一切海味,在飯裡放了大量瑤柱,今次還要切得十分幼細,害我花了不少時間把它挑出來。
在洗手間碰到同事,她問我今晚去哪裡慶祝。
他今天要上學,本約了10點晚飯。但我太晚吃東西會胃痛。
他說若純粹陪他吃,則寧願我在家休息。
我也有想過請半天假,和他在上課前吃飯。不過實在忙,請不了。又或者我潛意識覺得不值,正如他不會為了慶祝情人節而走堂。
總之,我們今晚不會慶祝。
同事說:不怕他乘機約其他女人?
我說:我也可乘機約其他男人呀!(除非有相反證據,基本上我很少懷疑人。不過一旦被我盯上,他應該死無葬身之地。)
再者,我又不是那種會將他送的禮物/花拍照放上facebook的人。我們情人節怎樣慶祝,做給誰看?
說到底,兩人的感覺,或者說,自己的感覺才最重要。
相比起情人節,近年我較喜歡元宵---可能因為沒有那麼商業化。
元宵那天我們吃完Pizza後,其實已飽到嘔。為了應節,我們買了一碗湯圓分來吃。
有緣不一定有份。
年紀大了,越嚮往簡單平凡。
其實,只要能在一起就好。